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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 1.深入开展标准化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标准化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2.加强标准化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制订、修订地方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标准化示范区、承担国家与省级TC/SC/WG建设等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 3.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标准实施的跟踪机制,加强政府、社会及新闻媒体对社会特别是企业实施标准的监督。加大对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生产许可、标识标签、建设工程、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监测、诚信建设等工作中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密切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共同推进和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2.加强政策引导。将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二五”规划纳入“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加强对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标准化评审。加强政府采购、科研立项、税收及名牌评价等方面对标准化的政策扶持。建立政府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激励机制。 3.加强资金保障。省财政设立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专项经费,主要资助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制修订、承担TC/SC/WG以及开展标准科研、宣贯、培训、推广等工作。鼓励各地、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4.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广东高校有关专业开设标准化本科专业和研究生方向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企事业单位应用型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列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试行将标准制订、修订及标准科研成果等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体系。培养和引进一批既懂标准化、熟练掌握外语又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5.加强标准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服务机构“四位一体”联合推动标准化工作模式。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技术标准科研、应用和服务能力。建设广东省标准馆,整合全省标准信息资源,使其成为集标准知识传播、标准信息收集、标准研制、标准评价、学术交流等于一体的标准化活动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