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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步骤。 1. 2010年至2011年,实施“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计划。用2年时间,推广照明用LED灯1.5万盏,其中,道路照明用LED灯1.2万盏,地铁、景观照明用LED灯3000盏。 (1) 2010年,在成都高新区西区新建道路、地铁1号线轨行区、人民南路标志性建筑、都江堰市城区及“青城山-都江堰”景区道路、国道317线郫县段、双流县、新津县城区及工业园区实施第二批LED照明示范工程,全面展示LED路灯、隧道灯及景观灯的使用效果,扩大产品应用规模,推动产业发展。 (2) 2011年,根据LED照明技术发展和场所应用条件,实施中心城区路灯改造、下穿隧道灯具改造等第三批LED照明示范工程,进一步培育市场,使社会公众对LED产品的知晓程度、照明用户的满意程度得到较大的提高。 2. 2010年至2012年,在总结“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计划经验的基础上,再同步实施“十、百、千、万”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用3年时间推广照明用LED灯38.5万盏。 --在10条主干道安装道路照明用LED灯1500盏。成都高新区和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新津县等区(市)县不低于2条。其他区(市)县可根据道路建设规划,选择具备试点应用条件的主干道安装道路用LED灯。 --在100条中小街道安装道路照明用LED灯8000盏。成都高新区和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新津县等区(市)县新建中小街道路灯都应安装LED灯;其他区(市)县都应规划确定5条中小街道进行LED路灯应用示范。 --在10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景观照明用LED灯10万盏。在一圈层5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5万盏,二圈层3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3万盏,三圈层2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2万盏。成都高新区和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新津县所有新的景观景点照明都应使用LED照明。 --在10000户家庭及企事业单位(5000户家庭、5000户企事业单位)推广室内照明用LED灯27.5万盏。在一圈层5000户家庭及企事业单位安装13.75万盏,二圈层3000户家庭及企事业单位安装8.25万盏,三圈层2000户家庭及企事业单位安装5.5万盏。 (1) 2010年年底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和新津县政府要分别规划确定不低于2条主干道和5条中小街道作为示范道路,并完成其中2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一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要分别规划确定5条中小街道作为示范道路,并完成其中2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 二、三圈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政府要分别规划确定5条中小街道作为示范道路。 (2) 2011年年底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和新津县政府要分别完成2条主干道和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一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要分别完成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2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2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2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5.5万盏LED灯工作。 二圈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政府要分别完成2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三圈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政府要分别完成2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5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5000盏LED灯工作;共完成5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1.38万盏LED灯工作。 (3) 2012年年底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都江堰市、郫县、双流县和新津县政府要共完成15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5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5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4.13万盏LED灯工作。 一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要共完成2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2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2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5.5万盏LED灯工作。 二圈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都区政府要分别完成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三圈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政府要分别完成3条中小街道LED路灯安装工程;共完成100个建筑物或光彩工程安装1万盏LED灯工作;共完成1000户家庭或企事业单位推广安装2.75万盏LED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