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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1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LED照明产品应用规划(2010-2012)》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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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施模式及配套政策。
  
  1.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设备租赁等投融资模式实施政府性投资示范工程。凡主干道、中小街道、下穿隧道、地铁、市政光彩工程等由政府投资的市政照明工程,由政府搭建投资平台公司,采用以市场换投资的方式,运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或设备租赁方式建设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工程投资或设备租金从每年核定的电费节约中分成偿还,偿还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EMC)的用电量基数核定方式为:对改扩建项目,以改造前3年用电量的平均数为基数;对新建项目,由建设和推广单位双方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灯具安装数量、照明时间核算节约用电量。市经委委托市节能监察中心对合同能源管理(EMC)进行能源审计。
  
  2. 鼓励各区(市)县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对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市财政经核定后按照示范工程使用的LED照明产品总价给予相应区(市)县10%的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工业企业实施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的,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商场、宾馆(饭店)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实施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
  
  3. 鼓励公共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采购、使用LED照明产品。参照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补贴计划,对中标企业按以下方式给予补贴:公共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采购LED照明产品的,市、区(市)县两级财政按中标价格各补贴10%;居民家庭用户采购LED照明产品的,市、区(市)县两级政府按中标价格各补贴25%。中标企业负责产品销售推广,履行产品质量保证义务,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4. 培育LED产业链,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大力扶持本地上、中、下游产业联合体的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将经过示范工程检验,节能效果明显、配光合理的本地上、中、下游产业联合体的高效节能LED照明产品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新建、改建、扩建政府投资项目的照明产品,应在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中明确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LED照明产品。政府所有新建办公楼均应采购使用LED照明产品,力争2010年达50%、2012年达100%。
  
  5. 培育应用推广单位。对拥有先进技术、企业规模较大的LED照明工程承包公司,支持其作为政府邀标单位,参与我市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建设我市LED照明公共技术检测和节能绩效计量评价等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6. 推广方式。
  
  (1)对10条主干道、100条中小街道以及隧道、地铁、市政光彩工程等,鼓励搭建投资平台公司,采用以市场换投资方式,引入合同能源管理(EMC),建设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
  
  (2)对写字楼、商场、宾馆(酒店)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照明或亮化工程改造,由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经委等市政府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会同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确定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本行业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3)对5000户城乡居民家庭LED照明产品的应用推广,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发动居民家庭积极参加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协调机构。为加强对LED照明应用示范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成都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投促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质监局、市国资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将我市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分年度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区(市)县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市经委要会同市政府目督办,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本规划确定的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资金保障。LED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引导性资金来源由市、区(市)县财政分级负担,按工程进度安排和兑现补贴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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