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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应急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广东省应急志愿者队伍组建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粤发〔2009〕5号)精神,加快我省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动员公众力量有序有效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按照粤发〔2009〕5号文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创新应急志愿服务的组织动员方式,打造一支着装统一、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省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有效加强政府应急处理能力,提升全省应急工作水平。
  
  二、组织形式
  
  成立省应急志愿者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应急办主任、团省委分管副书记任副召集人,成员为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省广电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省红十字会,省地震局、气象局,南方报业集团,广东电网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中国联通广东省分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全省应急志愿者服务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指导应急志愿者队伍培训、演练、参与应急救援等活动,总结推广应急志愿者服务经验,评选表彰应急志愿者先进典型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应急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团省委志愿服务工作部门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相关具体事项的沟通和联络等。
  
  三、招募注册
  
  (一)应急志愿者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应急志愿者服务组织的管理;
  
  2.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3.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保证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具备与所参加的应急志愿者类别相关的基本素质;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应急志愿者来源。
  
  1.省志愿者联合会注册志愿者中招募;
  
  2.面向社会公开招募;
  
  3.全省聘用的基层信息员;
  
  4.依托各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组织等,对内招募专业性的应急志愿者(如卫生系统的医疗服务志愿者)。
  
  (三)应急志愿者分类。
  
  1.按照招募形式分类。分为专业应急志愿者和临时应急志愿者。前者是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4大类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日常招募,并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注册登记,通过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应急救援能力,能够随时投入应急救援任务的志愿者;后者是指根据实际需要临时招募投入到应急工作任务的志愿者。
  
  2.按照类别分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综合管理5类。根据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经验和专业能力,每类别应急志愿者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3个级别。其中,初级:可以参与较大以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级:可以参与重大以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高级:可以参与任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本方案所指的应急志愿者,是指按类别分类的专业应急志愿者。
  
  (四)招募注册。
  
  1.网上报名。报名者登陆“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www.gdemo.gov.cn)、“广东志愿者联盟”网站(网址:volunteer.21cn.com)设置的“广东省注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选择注册机构,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该系统报名加入所希望参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已经在“广东省注册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的志愿者,可直接登陆该系统报名选择所希望参加的应急志愿者队伍。相关志愿者管理机构根据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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