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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办[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2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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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积极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举办第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第四届学生与市民网上读书评书活动、第四届市民诗歌创作比赛和家庭讲故事比赛、第三届市民好书换好书活动。完善市民优秀学习品牌项目的联动机制,合作推进机制,不断提高品牌学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探索建立优秀学习项目的评估机制,更好地指导基层开展群众性学习活动。
  
  七、加强教师教育和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3.加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双名”工程,从首批名师名校长后备人选中遴选优秀人选,授予“东方名(教)师”称号。拓展国内教师培养基地,创立海外校长教师培养基地。加大优秀青年校长和教师培训力度,形成市区联动机制。深入推进区级骨干校长教师培养工程。加大农村教师的培养力度,针对各年龄段农村教师,分别实施不同类型培训项目。构建教师教育资源联盟,整合机构、课程、师资和信息等资源,确立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作为培训机构主体,建立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库,形成可共享的优秀教师资源库,整合远程教育集团教师教育网、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培训网和双名工程基地网,形成互联、互通、互用格局。构建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学分互通互认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
  
  34.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范围,进一步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旅游服务与管理、现代物流、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烹饪及德育等6个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满足相关专业骨干教师业务提升和素质提高的要求。完成2009学年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启动培训400名专业骨干教师。筹建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职业教育分部,组织和协调指导本市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能力和水平。
  
  35.实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东方学者”工作评估,完善“东方学者”岗位与地方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接办法,编印《“东方学者”岗位目录指南》。设立“上海高校教师出国留学进修资金计划”,选派学术带头人、领军人才及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深造。设立“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选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重点建设高校进行访问研修。设立“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提高高校教师尤具有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经历的比例。继续实施“上海高校优青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开展五年工作总结与评估。
  
  八、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36.全面推进学生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工作。完成学校体育基础设施达标和布局建设规划,启动高校体育精品课程和中小学示范课程建设,实施体育教学创新团队和体育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切实提高体育课的质量,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开展本市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实施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预制度,开展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实现学生阳光体育联赛品牌化、市场化运作。继续推进游泳项目的普及。启动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计划,启动中小学校专业医生进校园计划,实现“一校一医”,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培养,提高卫生保健队伍专业素养。开展近视眼防控工作。完成学校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的网络化管理建设工作。加强艺术、科普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学生原创艺术作品的创编,规范重点艺术团队的管理。完成全国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承办工作及迎世博系列活动。全面完成中小学教室灯光亮化改造工程。
  
  37.加强学校安全后勤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及周边安全管理,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确保世博会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制定《上海高校反恐防范指导性意见》以及各类应急预案汇编。适时组织高校开展反恐防范专项检查和安全演练。进一步加强高校保卫队伍建设,健全常规培训制度,开展高校保卫干部专项培训。完善高校技防系统建设,提高技防系统的实战能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继续开展本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学校后勤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实施细则。推进学校后勤安全设施和技术防范建设。做好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制订《上海市实施教育部节约型校园评估标准细则》,进一步推进本市高校节约型校园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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