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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单位名称: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填列主管政府采购的司(局)全称,中央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地方财政部门和地方各级预算单位填列单位的全称。 (二)组织机构代码:根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填列。 (三)单位类型:根据政府采购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肩负不同职责的单位分类,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四种类型中进行选择。 (四)单位性质: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性质,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三种类型中选择填列。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监察机关等。 事业单位,是指政府为实现特定目的而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 团体组织,是指各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 (五)单位级别:按单位预算分级管理的级次选择填列。 (六)所属系统:指对各采购人按照所属行业进行的划分,与财政部门预决算行业划分一致,原则上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所属行业应当与一级预算单位一致。教育部门所属院校附属医院项目除外,此类项目如果预算经费归口卫生系统,则在社会保障口填列,如果预算经费归口教育系统,则在教科文口填列。 四、政府采购资金统计表(01表) 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采购规模和资金节约情况。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 采购预算,是指财政部门批准采购人年度部门预算中用于采购的全部预算金额或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计划用于采购的金额,包括年度执行中追加的预算(01表1-4列)。 预算内资金,是指财政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和年度执行中通过预算追加安排给采购人的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01表2列)。 预算外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等(01表3列)。 自筹资金,是指采购人用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财政部门批准留用部分)之外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01表4列)。 (二) 采购金额,是指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支付的成交金额,按资金来源分别填报(01表5-8列)。 (三)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采购金额,将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资金数额,按直接支付金额填列(01表14列)。 (四) 节约资金,是指采购预算资金与采购金额之间的差额。包括预算内资金节支额、预算外资金节支额和自筹资金节支额。填报节约资金时,按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口径分别计算(01表9-12列)。 (五) 资金节约率,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支效果,等于节约资金与采购预算之比(01表13列)。 (六) 审核公式 1行=2行+3行+4行; 1列=2列+3列+4列; 5列=6列+7列+8列 9列=10列+11列+12列=1列-5列; 10列=2列-6列; 11列=3列-7列 12列=4列-8列 13列=9列÷1列×100% 1列≥ 5列 5列≥14列≥0 五、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统计表(02表) 本表反映政府采购项目所采用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共有三类组织形式和五类采购方式。有关指标解释如下: (一) 集中采购,反映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项目执行情况。该项指标统计中,凡属于省级(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无论由谁组织实施,均在此列反映。如:没有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地区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的集中采购项目,在该指标中反映(02表2列)。 (二) 部门集中采购,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应当实行部门采购的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执行情况(02表3列)。 (三) 分散采购,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02表4列)。 (四) 采购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所采用的购买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五种。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按照确定协议或定点结果时所采用的采购方式填列(02表5-10列)。 (五)审核公式 1行=2行+3行+4行 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 六、政府采购主体分类统计表(03表) 本表反映政府采购规模按照采购主体的性质和所属行业的分类情况。有关指标解释同单位基本信息中第(四)和第(六)条指标解释。本表审核公式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