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一)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申请评价证券公司中工作的; (二)本人近五年内曾在申请评价证券公司中工作的; (三)本人所任职机构与申请评价证券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评价工作公正性的情形。 申请评价证券公司在评价开始前对评价专家有质疑的,可以向证券业协会提出要求有关评价专家回避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评价专家对申请评价证券公司提出的回避申请有异议或评价工作小组有理由证明评价专家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由评价工作小组会议召集人决定是否进行回避。若评价专家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其表决无效。 七、评价专家在履行职责之前,应当保证其已准确、完整地知悉本守则的要求并填写《承诺书》。如有违反,立即停止履行其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4: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 专业评价工作小组专家名单 为配合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我会经研究决定在证券公司专业评价专家库中选择并增补部分专家,组成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工作小组由以下专家组成(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炜广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部经理 叶顺德平安证券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申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皮六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管理部总监 刘毅东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部总经理 刘明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监 何艳春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处长 陈加赞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监 陈自强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拓小燕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处长 林志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高级执行经理 欧阳国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会员部副主任 武剑锋上海证券交易所技术中心副主任 郑锋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处长 赵山忠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 夏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账户管理部总监 徐风雷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处长 聂庆平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巡视员 龚静远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部总监 喻华丽深圳证券交易所电脑工程部总监 董腊发长江证券公司副总裁 评价工作小组召集人由陈自强同志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