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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强政府引导,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体系、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和市政工程建设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建立自主创新新产品认证制度、认证标准和评价体系,按照“同等优先”原则引导财政性资金优先购置在杭企业自主创新的新材料产品。在某些重点新材料发展领域,如绿色与节能建材、太阳能光伏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等,要通过政府采购和市政建设中的应用示范工程体现对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支持。 (三)融通资金渠道,缓解融资困难 建立多渠道科技投融资新机制,尽快完善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自筹为主体、银行资金作支持、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投融资的格局。充分利用基金、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支持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和产业化。强化招商引资工作,重点招引实力强大的战略投资者,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增强投资信心。 (四)合理规划,确保土地供应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政策,把有限的土地资源向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倾斜,切实保障新材料产业发展用地。通过改造、拆迁、整合、提升等途径,加强土地集约开发利用,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对现有厂区进行土地资源的挖潜利用。进一步发挥新材料产业园区的聚集功能,吸引新建项目向园区集中。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各类园区建设布局和建设规模,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新模式,加大园区投入,集中建设供电、供水、环保等园区公用设施和标准厂房,通过产业的集聚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 (五)加强技术创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 以浙江大学等在杭高校为依托,建设一批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为全市新材料产业实现技术跨越提供支撑。加强新材料领域所急需的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中青年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创新性活动,以科技计划项目为钮带,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培养一批专业团队。 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创新载体,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技术研发中心,组织行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攻关研究和工程化研究,提高产业基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集成国内外科技资源,推进新材料科研成果在杭州产业化。以浙江加州国际纳米技术研究院和浙江大学材料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为依托,加强新材料研究开发平台的建设,搭建行业技术中心、专业检测机构、标准化信息系统等区域共性创新平台。加快新材料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管理等共享设施和中介服务,增强孵化功能。 (六)坚持增量推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创新招商引资方法,招商引资的主体逐步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一要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产业链式化、关联度大的项目;二要加强中介招商,发挥中介机构专业性强的优势,有效避免盲目招商,确保较高的成功率;三要加强网上招商,建立新材料招商引资网站,提供项目咨询、网上招商引资专项培训、商务考察、法律咨询等全方位网络招商服务;四要挖掘“以外引外”潜力,发挥现有合资、外资企业示范带领作用,完善产业链;五要加强“以民引外”,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引导民营企业与同行业跨国公司合资合作;六要加强“以人引外”,充分利用浙籍海外人士、留学生等的社会关系,扩大对外联系,形成全球化招商网络。 积极做好新材料产业大项目推进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努力营造低成本、少障碍、高效率的行政服务环境。通过对产业链缺失环节和关键环节的重点招商,带动上下游企业和配套项目进入,形成集聚效应和雁阵效应,实现企业优势向产业集群优势转变。鼓励大项目就地采购配套产品,增进与本地产业的配套协作关系。依托杭州优越的区位条件,争取外地大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 杭州市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 规划(2009-2015年)重大建设项目征集表 单位:万元、万美元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总投资 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起止年限 销售收入 利润 税金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