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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七)加强交通秩序整治。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畅通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深化“三车三线”等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加大对网状线违停、路口抢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实行临时错时上下班制度。在机场快速路和中山路西侧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期间,实行临时错时上下班制度。调整现有各级党政机关上下班时间,季节变化时,作相应调整。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弹性工作制。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 五、加强春运组织工作 (一)优化运力组织。春运期间,加大运力组织安排工作。铁路部门增开过境动车组和安徽、贵州等方向的临客,积极向上海铁路局争取票源。公路、民航根据客流情况增加客车班次和航班密度,组织包车包机,方便旅客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改进售票服务。在市中心区外的各县(市)要加强服务,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就地购票返乡。采用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票:一是上门订票,在全市高校开展提前订票,为学生提供上门服务;二是电话订票,开通完善自动语音电话订票服务,拓宽旅客购票渠道;三是分散售票,发挥全市铁路客票代售点的作用,方便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就近购票;四是分离售票,长途售票从南站区域分离,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汽车客运站实行市区联网售票、网上售票、电话订票和上门售票相结合,航空公司适时推出特价优惠机票,引导旅客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出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维护运输秩序。开展重点运输场站和高校周边的客运秩序整治,强化南站区域属地化管理,严厉打击票贩子和站外组客,改善出行环境。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疏运准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海曙区政府。 六、加强交通文明宣传教育 (一)加强交通宣传引导。开展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文明出行”新闻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交通”,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及时总结新鲜经验,报道先进典型,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交通局、各新闻单位,各区政府。 (二)加强对中小学生、外来人员、社区居民等的文明出行教育,规范出租汽车交通行为,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外来务工办、各新闻单位,各区政府。 (三)开展“文明出行”系列活动。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开展文明出行示范活动,建立文明出行示范路、文明公交示范线、文明示范车,创建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学校、示范企业;开展“三让”(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活动;开展评选“文明出行”双十佳活动,年底前,评选出“十佳文明出行使者”,“文明出行十佳活动”;开展查纠不文明出行行为活动,全市集中开展“市民话交通”大讨论,对不文明言行进行评议,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意识,增强市民纠正不文明行为的决心和摒弃不文明出行行为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各新闻单位,各区政府。 (四)积极发挥志愿者和群众作用。由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团员青年、市民群众等组成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各县(市)区组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队,重点对不文明出行行为进行劝导,协助交警纠正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维护社会交通秩序。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文明出行”活动,努力使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有明显提高。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团市委、各新闻单位,各区政府。 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增强合力。各级政府要把缓解交通拥堵摆上突出位置,周密组织,完善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里成立缓解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出阶段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区要建立党政领导牵头的领导机构,组建精干工作班子,在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中发挥中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