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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分值 得分 计分原则 一、基本情况 ≤15分 以下两者得分相加计算得分 年龄 18-22(含)□ 1 限选一栏 22-60(含)□ 10 60-70(不含) □ 1 学历 硕士及以上 □ 5 限选一栏 本科□ 4 大专□ 3 大专以下□ 1 二、相关投资经历 ≤20分 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商品期货交易经历□ ≤20 根据交易情况、风险控制情况等综合评估 证券交易经历□ ≤10 三、财务状况 ≤50分以下两者得分取最高值纳入计算 金融类资产 30万(含)以下 □ 1 限选一栏 30万-50万 (含) □ ≤20 50万-100万(含) □ ≤40 100万以上 □ 50 本人年收入 12万(含)以下 □ 1 限选一栏 12万-20万(含) □ ≤20 20万-30万(含) □ ≤40 30万以上□ 50 四、诚信状况 ≤15分 个人诚信记录 有诚信证明材料且无不良诚信记录 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扣分项 应当根据情况在综合评估总分中扣减相应分数。扣减分数不设上限。 不得为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开立股指期货交易编码。 总得分 4.本人身体健康,不存在不适宜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投资者(签字): 日期: (IB业务专职人员)(IB业务专职人员) 日期:日期: 评估意见 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期货公司复核意见: 评估人(签字):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授权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