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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局归口管理及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汕头市建设系统201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汕头市建设系统201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验收年。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对于能否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极为重要。现根据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以及《汕头市建设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今年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我市建设系统实际,切实抓好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法守法意识;认真组织建设系统“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巩固“五五”普法工作成果,促进我市建设事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巩固“五五”普法成果。“五五”普法验收是今年的工作重心,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这个重心,切实抓好今年的普法各项工作,为“五五”普法划上圆满句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方案;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的要求,查漏补缺,做好“三补”,即学法学时不够的,要抓紧补;考核不合格的,要认真补;资料不齐全的,要及时补,确保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三是及时对本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上级验收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评;四是对“五五”普法工作各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认真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行政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行政法律法规是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学习的重点,必须经常学习,温故而知新。各单位要反复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务求熟练掌握;要时常对照法律条文,检查自身工作,加强应用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水平。 (三)加强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各类普法对象守法用法意识。围绕建设行业的工作重点,加大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是促进建设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把宣传学习建设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做到两个结合:一是结合当前建设行业实际,特别是当前开展的建设工程专项治理整顿工作,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依法办事,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二是结合管理方式的调整,合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等手段,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熟知建设法律法规,增强守法、用法、护法意识。 (四)切实抓好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人员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形象,而且还关系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因此,对于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各行政执法职能单位既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又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的学习。并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和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今年“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把它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及时督促、检查、指导验收各项工作,牵头做好验收迎检准备工作。对于验收方案的制订、验收检查等重要事项,必要时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实施办法,保障验收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