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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3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15、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选择若干高校、职业学院,鼓励其在数据加工处理、软件设计编写测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证券、呼叫中心、物流等服务外包相关专业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安徽服务外包产业园和安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成为中国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16、支持培训机构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定制培训基地。借鉴国际通行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示范园、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按照国际服务外包企业人才使用标准开展人才定制培训,建设服务外包产业人才培训基地。鼓励培训机构开发符合合肥服务外包人才需求、适用的服务外包课程体系和培训教材。
  
  17、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其获资金支持人员第二年仍在该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
  
  当年获得中央或省级人才培训资金支持的我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其获得培训资金支持并在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就业的人员,第二年仍在原企业工作的,市财政按其获资金支持人员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人才培训市级配套补贴。
  
  18、凡经我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按照每人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我市培训机构,其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财政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支持。
  
  19、鼓励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推动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服务外包紧缺急需的各类高级人才列入我市引智范围,享受我市有关引进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在居住、户籍、子女教育、就医、简化出入境手续等方面给予便利。
  
  四、国际资质认证和知识产权保护
  
  20、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相关国际资质认证。对取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及其它相关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按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给予不超过认证费50%的资金支持。资金支持额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不超过200万元。
  
  2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对服务外包企业专利申请费用、专利信息检索费用给予适当资金补贴。其中,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含中国、国外)所需申请费、实审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
  
  五、保障措施
  
  22、加强服务外包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合肥海关、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外宣办、高新区、经开区、滨湖新区、合肥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3、放宽服务外包行业准入。对于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业务,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的申请,直接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在企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工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中核定服务外包的相关内容,以方便企业按照国际惯例承接外包业务。
  
  24、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推动我市各类贷款担保公司积极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服务外包风险投资基金,联合境内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孵化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海内外上市加速发展。
  
  25、服务外包企业可以实行灵活工作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服务外包企业可根据工作实际,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26、支持编制全市服务外包产业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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