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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需要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2件)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办法(修订)(省审计厅起草),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条例(省质监局起草)。 三、抓紧调查研究、起草的立法项目(32件) 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省法制办、东营市政府起草),山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电子签名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起草),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供热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房屋登记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条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省国土资源厅起草),山东省公路保护条例(省交通运输厅起草),山东省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省文化厅起草),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省文化厅起草),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省科技厅起草),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修订)(省审计厅起草),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办法(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省环保厅起草),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省环保厅起草),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修订)(省民委起草),山东省农药管理条例(省农业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省民政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省国资委起草),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省畜牧兽医局起草),山东省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条例(省林业局起草),山东省素质教育促进条例(省教育厅起草),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省物价局起草),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省统计局起草),山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省工商局起草),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 省政府规章 一、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12件) (一)为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省水利厅起草)。 (二)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制定山东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省残联起草)。 (三)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制定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省畜牧兽医局起草)。 (四)为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山东省行政投诉处理办法(省监察厅起草)。 (五)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 (六)为了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从源头上实现对车辆和驾驶人的有效管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公安厅起草)。 (七)为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省物价局起草)。 (八)为了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地处理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补偿,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制定山东省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补偿办法(省卫生厅起草)。 (九)为了加强渔业养殖水域滩涂管理,维护渔业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渔区建设,制定山东省海域使用权收回补偿办法(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草)。 (十)为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促进国有产权合理流动,提高国有经济整体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山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省国资委起草)。 (十一)为了加强中资方便旗船舶管理,规范为其提供服务的国际船舶管理公司和船员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保障船员的合法权益,制定山东省中资方便旗船舶与船员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山东海事局起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