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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丰富市民夜生活、发展省会夜经济,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石家庄作为省会城市要率先发展城市夜经济,进一步集聚人气、商气、财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丰富夜生活、发展夜经济、打造“不夜城”主题,以培养市民夜间消费习惯、增建夜间消费设施、完善夜间服务功能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着力打造特色独具、健康时尚、业态多元的石家庄夜生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休闲和消费品种,逐步增强省会夜间的城市活力,繁荣和发展夜经济。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相关部门和服务业企业的共同努力,省会夜生活要素明显优化,商贸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行业夜经济实现快速发展,购物、餐饮、休闲、娱乐、健身、游览以及夜间文艺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居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具体标志是:市民夜间消费潜力得到有效挖掘,省城夜晚消费更加红火,市场设施设备利用率得到提高,就业机会明显增加,夜间消费经济呈现大幅增长,拉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不夜城”初具规模。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夜间购物,促进购物消费。组织和倡导商贸服务企业适当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其中关系民生的便利店、连锁店提倡昼夜营业。根据夜间消费特点,调整经营结构,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形成业态丰富、功能齐全、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夜间消费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夜间休闲购物需求。以北国、人百、先天下、东购、保龙仓、天客隆等12家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国际大厦、燕风楼、保定会馆、渝乡辣婆婆等30家餐饮企业为夜间消费培育试点,引导和鼓励北国商城、先天下商圈和新百、东购商圈两个主消费商圈内的商业企业,以及万象天成、怀特国际商城等大型商场营业时间延长至22∶00,同时带动酒吧、茶社、歌厅、影视、健身、美容美发等休闲、娱乐、保健行业经营场所延长营业时间。 (二)发展特色街区,繁荣夜间市场。市内各区要分别选择1-2条有经营特色的街区,作为重点进行培育和打造,积极调整经营结构,完善夜间服务功能,6月底前具备餐饮、娱乐、休闲、购物等突出夜间消费特色的功能。同时,引导和鼓励区其它商贸服务企业延长营业时间1-2小时。东方明珠地下商业街、广安地下商业街、大经饮食一条街等重点特色街区夜间营业时间延长至24∶00,消费需求旺盛和条件成熟的企业提倡24小时营业。年内特色街区建设初具规模、经营特色更加明显、人流比较旺盛。 (三)规范夜市经营,丰富夜间消费。市内各区要结合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城中村”改造,按照不影响市容、不影响交通、不扰民,以及不损坏道路、广场和设施的原则,规划设置1-2条占道夜市,长度控制在500-1000米左右,规范采用高档次制式可移动设施,设置小吃区、百货区等,并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实现多种经营,方便市民消费。同时,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摊撤街清,保证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四)发展夜间文化娱乐,营造浓厚的夜文化氛围。组织和引导图书馆、书店、影院、剧场、歌舞厅和健身房等文化娱乐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精心策划推出一台影响较大、长演不衰的演艺精品节目,满足人民群众的娱乐文化需求。调整娱乐市场结构布局,引导娱乐场所更多地面向工薪阶层开展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公园和广场的现有设施,开展各具特色的经常性夜间文化演出、节日庆典演出、节日狂欢演出等,打造城市夜文化独特风景线。积极争办各类体育赛事和重点展会,集聚夜间城市的人气、商气和财气。大型体育场馆夜间经营时间延长至22∶30;夜间未开放的场馆逐步有序开放,满足市民夜间健身娱乐的需求。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路径安装工程,实现每个居委会拥有一条健身路径的目标。各级各类学校、厂矿所属体育场馆确保向本单位职工开放至22∶30,并逐步向社会开放。 (五)开展夜间旅游,活跃旅游市场。倡导“商旅结合、文旅结合、服务游客”理念,借助全市夜景照明工程,整合社会资源,大力开展夜间旅游活动。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实行夜间开放。组织旅行社开设夜间旅游项目和夜景观光线路,向广大游客和市民展现“夜石家庄”美景。改造提升市区公园夜景工程,照明时间延长半小时至一小时,吸引市民夜间游园。民心河两侧增设夜景和娱乐设施等,打造市民夜间游玩的新景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