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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8
【实施时间】 2010-03-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4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2、深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努力构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长效机制。今年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工作任务。
  
  3、加强矿业权管理。全面实施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加大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新设及总量控制,确保全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00 个以内,探矿权总数控制在450 个以内。认真落实国办1 号文件精神,做好萤石开采、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继续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继续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全省累计创建绿色矿山150 家。深化“百矿示范”工程,推进“千矿整治”活动,确保到年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累计达到90%。
  
  4、加强地质遗迹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规范世界、国家、省级地质公园的规划和管理。积极推进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加强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工作,全面提升地质遗迹保护水平。
  
  五、推进共同责任机制建设,严守耕地红线
  
  1、全面实施资源保护“四大”工程。继续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确保年内完成20 万亩垦造耕地任务。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继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每个县市完成1 个乡镇的建设任务。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完成千万亩标准农田划区定界工作,提高标准农田管理水平。实施土地执法监管天网工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2、继续完善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年度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构建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示范县(市、区)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联动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实施责任追究和工作问责制,切实增强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
  
  3、切实加强执法监管。认真做好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15号令。切实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土地督察预警,进一步强化约谈、通报等制度,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组织开展“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氛围。认真配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开展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以及巡视工作。
  
  六、推进重点领域探索改革,增添国土资源工作动力
  
  1、规范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退出、盘活和流转机制,按照“规定范围、规范操作、结果可控”原则,做好宅基地合理调整、互换置换、经济补偿等工作。对需要流转的农村宅基地,应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
  
  2、继续深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加强工业用地公开出让规范管理。扩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范围,探索土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和土地出让综合评标办法,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管理,提高市场化配置资源水平。
  
  3、大力推进地质找矿改革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基础性地质工作、商业性地质工作和矿产勘查基金有机衔接,勘查和开采紧密结合,地勘单位地质找矿和改革发展相互促进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4、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新出台的城市批次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和供地制度改革措施,并不断改进完善,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分级审查负责制度,切实强化市县政府供地审批和管理责任。
  
  七、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改善
  
  1、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好嘉兴、台州、丽水三个市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验区,启动实施420 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抓好100 个省级示范项目建设。及时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发挥规划引导作用,避免重走规模扩张的老路。
  
  2、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确保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整理出来的土地,首先复垦为耕地,其次满足农民建房、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再次留足发展非农产业用地。最后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农村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促进小城镇发展,并把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返回农村用于新农村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全面开展以“送服务进村、送政策进村、送平安进村、送温暖进村”(四送四进)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新农村建设专项行动,为新农村建设推进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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