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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5、对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26、对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27、对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28、对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处罚 29、对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处罚 30、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31、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32、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处罚 33、对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处罚 34、对未按规定送审地图的或者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的处罚 35、对专题地图在印刷或者展示前未按照规定将试制样图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处罚 36、对地图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出版的处罚 37、对地图内容的表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错误的处罚 38、对未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擅自编制地图的处罚 39、对未在地图上载明依法核发审图号的处罚 40、对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未按规定报送备案样图的处罚 41、对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处罚 42、对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骗取地图审核批准的处罚 43、对伪造或者冒用地图审核批准文件和地图审图号的处罚 44、对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处罚 45、对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电线的处罚 46、对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处罚 47、对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处罚 48、对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处罚 49、对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行为的处罚 50、对干扰或者阻挠测量标志建设单位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处罚 51、对工程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或者拒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迁建费用的处罚 52、对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造成永久性测量标志损毁的处罚 53、对无证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并且拒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查询的处罚 54、对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和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处罚 55、对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处罚 56、对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的处罚 57、对擅自拆除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或者拒绝支付迁建费用的处罚 58、对擅自向第三方提供或者转让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59、对未经提供单位许可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60、对使用单位的身份变更或者改变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用途又不及时向提供单位提出申请并重新签订使用许可协议的处罚 61、对对获得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提供单位报告的处罚 62、对使用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时,不按规定标示版权所有者或者擅自改变版权所有者的处罚 63、对伪造身份或者掩盖其对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真实使用用途,骗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处罚 64、对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处罚 65、对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处罚 66、对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 67、对擅自命名、更名、未如实申报门弄号以外地名的处罚 68、对擅自移动、拆除门弄号牌以外的地名标志的处罚 69、对逾期不办理建筑物、构筑物更名手续的处罚 70、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71、对非法转让土地的处罚 72、对破坏耕地的处罚 73、对非法转让房地产的处罚 74、对非法获得、涂改伪造、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处罚 75、对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