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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500人;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7000座,其中预制三格式户厕3000座。 临安市: 1.创建30个杭州市卫生村。 2.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查。 3.岛石镇通过市级卫生镇复查。 4.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1000人;新增无害化卫生厕所7000座,其中预制三格式户厕3000座。 四、市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深入贯彻《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完善爱国卫生组织和联络员制度,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台帐;积极参与全市性爱国卫生活动;及时上报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系统和部门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和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加强职业病防治;贯彻执行《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控烟工作。 3.启动系统和部门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相关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整理2007-2010年台帐资料并归档,做好2011年复评迎检准备。 4.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完成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城市各项工作指标。 (二)分类任务。 市建委: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围栏作业,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做到净车出场;落实环境保洁、除“四害”和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工地及周边环境、民工生活区卫生符合有关要求,工地公厕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 2.加强对市政道路、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市旅委: 1.加强星级宾馆(饭店)行业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除“四害”和食品卫生等达到有关要求。 2.加强导游服务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共同营造卫生整洁的旅游环境。 市城管办: 1.加强环境保洁监督管理,重点加强背街小巷、人行天桥桥面保洁的检查与考核,督促各区进一步落实道路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延长保洁时间,提高保洁质量。 2.加强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区和市固废直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垃圾箱及周边地面清洁卫生。 3.加强对城市河道、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生活固体废弃物填埋和处置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害”密度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4.督促各区加大撤村建居地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落实长效保洁措施,提高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5.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总结2007-2010年市容环境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工作。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市容环境执法巡查,加大对无证设摊,倚门占道经营,店前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吊乱挂,损毁绿化,人行道违章停车,违章饲养畜禽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市容市貌整洁。 2.及时查处运输车辆带泥行驶、抛洒滴漏、偷倒垃圾等违章行为,保持道路环境整洁。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 1.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范管理、依法监督、严格执法,营造浓厚的控烟氛围;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家庭创建和控烟先进个人评比活动。 2.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总结2007-2010年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工作。 3.加强餐饮消费环节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督促中小餐饮业落实除“四害”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4.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城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5.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市环保局: 1.积极开展灰霾天气综合治理和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和工业噪声监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3.加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前置审批,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油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