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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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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型制剂药物。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先进的制剂生产技术,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开发控缓释、靶向、透皮吸收的新剂型、新产品。大力发展DDT(药物传递技术)输送技术,包括口服缓控释技术、口服和注射用微粒给药系统(口服或注射的纳米粒、脂质体、微球、亚微乳等)、缓释滴眼液技术、口腔速崩技术等。大力支持发展新型输送给药技术产品,尤其是能够实现靶向、长效的纳米粒、脂质体、微球、亚微乳等新剂型。4.新型疫苗药物。支持新型疫苗的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新型抗肿瘤、抗病毒感染、抗细菌感染、抗寄生虫感染、新型狂犬、新型禽流感等疫苗的研究。
  
  (四)现代中药。以鲁南制药、国风药业、山东福胶、东阿阿胶、沃华科技、烟台绿叶、方健药业、山东凤凰、菏泽步长、宏济堂等企业为骨干,以中药现代化为契机,大力提升我省中药发展潜力,积极开发重点中药品种和植物药,加强中药品牌建设。
  
  1.大力开展中药生产工艺创新,促进现代生产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融合。积极推广生物酶仿生提取、膜分离、超临界萃取等新技术、新工艺在中成药研发和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提高中药提取、提纯水平,走中药现代化之路。
  
  2.加强中药工艺标准化研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研究、地道药材有效组分和成份的确定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中药生产规范和标准,确保中药质量可控和安全。
  
  3.支持名优中成药二次开发。鼓励企业围绕名优产品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巩固名优产品在国内的市场优势,同时积极开发国外市场。重点发展阿胶系列、金银花系列、银杏系列、丹参系列、三鞭系列、肛泰系列、心可舒、养心氏滴丸、苦甘胶囊、芪黄胶囊、天丹通络、复方川芎胶囊、高含量西洋参提取物等。
  
  4.加强地道药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金银花、银杏、丹参、桔梗、木瓜、栝楼(瓜蒌)、北沙参、地黄、黄芩、黄芪、徐长卿、丹皮、玫瑰、菊花、远志等地道药材基地建设和发展,强化中药GAP认证工作。
  
  (五)医疗器械。以威海威高、新华医疗、山川器材、百多安、中保康等企业为骨干,巩固常规医疗器械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具的优势地位,大力发展器械新品种。加大技术创新和产品国际认证工作力度,积极以新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形成国内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到2012年,医疗器械销售收入达到200亿元。
  
  1.高精尖诊疗设备。重点支持骨干龙头企业,逐步建成国内高技术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加快数字化X射线诊断设备及核心件、中能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及核心件、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滤器、血浆溶解箱研发。重点研发彩色超声波、脉动真空灭菌器、放疗设备、体外诊断试剂、新型药物涂层缓释心血管支架、中心静脉导管、血液净化类产品等项目。推进医用激光器与电子计算机、光纤、图像分析、摄像录像、荧光光谱、超声技术等新技术结合,提高激光诊断治疗水平。支持引进开发准分子激光器、自由电子激光器、X波光段的激光器、医学影像设备、X射线诊断系统和医用诊断仪CT等项目。
  
  2.植入器械。重点发展纳米生物技术用于人工植入体,如心内导管、心脏电生理导管、先天性心脏封堵器、大血管覆膜支架、血管内滤器、肠道、可降解食管、胆道、气管支架及心血管支架、可降解聚丙烯注射器等项目。大力推进纳米技术在骨科系列产品,人工肺、人工肝、人工肾、心脏支架等医疗设备中的应用。
  
  3.新型包装材料。加快“预灌封”注射器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提高“预灌封”注射器产品在药品针剂、疫苗中的使用率。
  
  四、资金扶持政策
  
  设立新医药发展专项资金。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级财政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重大创新药物和技术研发成果奖励和新药产业化、优势产品提升、中药材基地建设的项目补助。
  
  (一)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在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上成效显著的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
  
  (二)支持创新新医药成果研发。对一类新药、二类新药、三类新药、中药六类及以上产品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医疗设备和器械给予适当奖励。
  
  (三)支持新医药产业化和优势产品的提升。对新医药产业化和优势产品提升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助。
  
  (四)支持中药材生产GAP(良好农业规范)基地建设。对通过国家GAP认证的中药材基地,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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