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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7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3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设立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三)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范围,并将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四)增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职责。
  
  (五)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福建省质量振兴计划,负责落实名牌发展战略,负责管理名牌评选工作。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全省认证认可活动,按照规定负责全省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四)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省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负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负责省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制定、修订省地方标准,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情况。按规定负责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八)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及分析评估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质量。
  
  (九)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相应的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承担我省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垂直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质监系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的管理规范,指导和协调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编制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法规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指导本系统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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