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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泸州市金融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0年泸州市金融工作要点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巩固回升、加快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当前金融业发展实际情况,制订2010年我市金融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利条件,用好用足灾后恢复重建和西部全面开发开放的各项政策,主动协调各金融机构,加强政银、银企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整合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大力开展金融创新,保持信贷总量均衡合理增长,实现多渠道筹融资。2010年,力争实现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83亿元、保费收入24.84亿元。拟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签定政银企合作协议,推进政银企全面合作对接。出台促进泸州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二、加大信贷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加大银行信贷资金对续建项目、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信贷政策与财政政策、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紧密结合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优化信贷结构,围绕“四个四”发展战略,加强我市87个重点项目的银企对接,健全重点项目的跟踪和报告制度。加强对区、县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指导,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放大效应,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举债行为,注意防范风险。 (二)加大银行信贷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继续加大信贷市场的培育力度,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区、县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拔备损失准备金。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职能作用,开发针对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信贷产品,探索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模式和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规范办理并逐步推广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比重。 (三)加大银行信贷资金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农业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加大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国家级、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做好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推动建立集林权、林木交易、储备等为一体的林业交易市场,培育林权市场交易体系。下大力气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问题,切实满足农民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 (四)加大银行信贷资金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要用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各项政策,鼓励发展消费信贷,引导金融机构稳步增加消费信贷投入,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刺激消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五)加大银行信贷资金对社会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工作,健全担保基金补充补偿机制,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大学生村干部金融“春雨行动”。 三、大力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一)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利用好上市及融资发行审核绿色通道,大力推动更多的企业早上市、早融资、多融资。力争全年实现新上市企业达到1-2家。 (二)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完善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制,充实企业上市后备储备库,抓好后备力量培育,开展各种形式的上市培育活动,做好创业板等上市推动工作,帮助重点企业加快上市步伐做大做强。 (三)努力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服务,认真落实全省上市公司治理工作会要求,积极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实现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四)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及其他金融创新产品。探索企业资产和银行资产证券化工作。 四、积极支持保险业快速发展 (一)加快发展保险业。优化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发展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积极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融合式发展。坚持防范风险,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维护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