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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推进社会信用化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构建“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五、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依托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我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系统,加快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实现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新突破。以“首都之窗”等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推进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
  
  (二)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逐步建立面向社会的食品企业诚信信息查询系统和诚信信息公示披露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公示机制,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持续提升企业诚信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食品安全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质监局。)
  
  (三)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研究制订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征信体系、征信信息披露和公示机制,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征信信息查询系统和公示披露系统,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共享。在全市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及机械、冶金、轻纺、建材等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不良信用信息的披露力度,营造依法安全生产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等。)
  
  (四)进一步推进我市金融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推进征信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优化信用消费环境,扩大信用消费,提高信贷消费比重。支持我市商业银行和其它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使用外部信用产品和服务。大力开展征信宣传活动,提高北京地区金融行业内部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金融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本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信用销售健康发展。指导商务领域协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自律公约,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营造诚信经商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六)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纳税人信用信息记录系统,完善信用评价和公示制度,加强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加大纳税诚信宣传力度,不断优化纳税服务,营造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七)推进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中企业不良信用信息披露力度;建立国土资源管理领域信用信息发布专栏,依据相关标准发布警示信息和提示信息,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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