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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委: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展示艺术教育成果,推动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市教委决定在2010年举办北京市第十三届学生艺术节,通过组织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指导思想: (一)立足普及、重在参与。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二)以美育德,以德促美。坚持先进文化导向,通过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三)倡导出新、鼓励创作。注重开发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艺术创造力,鼓励师生开展创作。 艺术节主题:“风华少年”。 二、参加对象 本市中、小学校,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 三、活动项目 合唱、戏剧、行进管乐。 四、活动要求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责任到人。按照通知的要求,精心策划、严密组织、注重活动的育人过程并确保活动安全。节目内容要突出主题,内容高雅,格调清新,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突出时代特征,反映当代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五、组织工作 (一)区县艺术节办公室负责本区县合唱、戏剧项目组织工作,推选优秀节目参加全市展示。市艺术节办公室制定节目选拔标准,审核参加合唱、戏剧项目展示的优秀节目。 (二)市艺术节办公室负责行进管乐项目组织工作。 (三)全市展示节目的要求与标准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一)合唱、戏剧项目将设立一、二、三等及纪念奖。一等奖按展演节目总数的15%评定,按每个节目总人数颁发优秀演员证书;二等奖按展演节目总数的25%评定,按每个节目总人数的50%颁发优秀演员证书;三等奖按展演节目总数的55%评定,按每个节目总人数的30%颁发优秀演员证书;纪念奖按展演节目总数的5%评定。获奖证书由市艺术节办公室统一颁发。 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区县在原比例基础上增加一等奖数额:东城区3个、西城区2个、崇文区1个、宣武区1个、朝阳区1个、海淀区5个。 (二)行进管乐项目展演由市艺术节办公室聘请相关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及最佳指挥奖。一等奖按每个节目总人数颁发优秀演员证书;二等奖按每个节目总人数的50%颁发优秀演员证书;三等奖按每个节目总人数的30%颁发优秀演员证书。 (三)合唱、戏剧项目展示期间设立节目特色奖、最佳指挥奖、指导教师奖。 (四)所评奖项将作为金帆团评估的标准之一。 七、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5日前为班级、学校、区县展演阶段。 (二)2010年4月8日前上报行进管乐展演节目。 (三)2010年4月19日上报区县展演节目单、获奖名册、优秀演员名单,推荐参加市级合唱与戏剧项目展示活动节目。 (四)2010年4月22日至28日合唱与戏剧项目展示节目资格审核。 (五)4月下旬为行进管乐展演阶段。 (六)5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合唱与戏剧项目展示阶段。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北京市第十三届学生艺术节组织办法及规则 一、组织工作 市艺术节办公室、各区县艺术节办公室负责相关项目节目展演及奖项评选工作,市艺术节办公室负责展示节目资格的审核及展示工作。 二、组别设置 (一)校级合唱团 1.小学组 小学同声甲组(SSA)36-60人 小学同声乙组(SSA)15-35人 2.初中组 初中同声甲组(SSA,SSAA)36-60人 初中同声乙组(SSA,SSAA)15-35人 初中混声甲组(SAB)36-60人 初中混声乙组(SAB)15-35人 初中混声丙组(SATB)20-60人 3.高中组 高中同声甲组(SSA,SSAA)20-60人 高中同声乙组(TTBB)20-60人 高中混声甲组(SATB)20-60人 高中混声乙组(SAB)15-50人 职高混声乙组(SAB)15-50人 4.中等专业学校合唱团人数为25-60人。 对以上组别的说明: S 女高音声部变声前后女生和变声前男生的高声部。 A 女中音声部变声前后女生和变声前男生的低声部。 T 男高音声部变声后男生的高声部。 B 男低音声部变声后男生的低声部。 SAB组别中泛指变了声的男生声部。除TTBB外,SAB和SATB有可能全部由男生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