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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青保办[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9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青保委委员单位、各区县青保委:
  
  现将《2010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区县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

  
  2010年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和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围绕“平安世博”的目标,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和基础性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建设工作格局,继续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为世博会顺利举办和社会管理作出贡献。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保障体系
  
  (一)加强队伍建设。各级青保机构要进一步明确青保教师及联络员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文化、教育部门要开展网吧和游戏机房志愿监督员和学校周边环境监督员培训。公安部门要抓实校外治安辅导员工作制度。开展第二届最可爱的护校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推荐表彰工作。
  
  (二)拓展工作网络。全面实施楼组、社区青保工作信息员制度;全面建设转制农民工子女学校青保组织和维权网络。要按照规范管理和精确帮扶要求,继续做好1898名已染不良行为的沪籍留守儿童、1992名因父母犯罪在押且需援助未成年人以及2732名涉毒家庭未成年人的关心援助工作。全面推进和总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公益律师协助青保机构开展维权等工作。
  
  (三)做好维权工作。教育、民政、司法、青保等部门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协调社会力量为困境、弱势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工作。各级青保组织要建立维权案例工作档案。共青团组织要继续依托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法律咨询等各种引导和维权服务。依托专业社工队伍,为社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和就业创业等各种服务。继续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的完善。
  
  (四)全面实施学校及周边治安动态月报告制度。各区县学校周边办要按照世博安保关于“两个排查”(治安问题和矛盾纠纷)工作的要求,组织成员单位,发动广大师生和义务监督员,在学校及周边开展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和整治,同时将每月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市学校周边办。
  
  (五)加强总结研究。全面总结提炼“十一五”期间本市青保、学校周边环境建设及预防工作中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并完成材料汇编。
  
  二、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一)深入实施安全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侵权责任法》完善学校的安全管理,4月1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完成学校技防设施使用维护和校外来访人员信息登录、持证进校工作自查并做好档案。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春秋季开学工作,对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的检查。
  
  (二)积极预防和处置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侵权责任法》,开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工作调研,并向市人大提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改建议。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做好每学期学生健康信息登录和分析汇总工作,对体质特异学生加强保护。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向全体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依法明确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在预防伤害事故中的权责关系。以《中小幼学生伤害事故案例选编》为教材,做好师生教育培训和本市学生伤害事故统计分析及向社会公布的工作。
  
  (三)着力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工作。各中小学要按照防灾教育普及化、常态化要求,以学生广播操队伍集中等载体,明确应急逃生线路、顺序、时间等要求,结合校舍操场实际每周开展1-2次逃生演练。举行第三届中小学师生防灾自护知识技能展示活动及首届中小学生网上安全知识竞赛。
  
  (四)加强风险管理。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重点加强转制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风险勘查和安全监管,重点加强民办寄宿制学校消防和夜自修结束后的疏散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提前介入迁建或新建校舍,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关,确保新建工程不留火灾隐患;对在用校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抽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公安、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新颁校车标牌要求及世博会安保部门对校车等特种车辆管理要求,加强校车日常监管。4月1日前,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要逐级签订校车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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