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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高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我委决定举办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艺术展演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和特点,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艺术展演活动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普及高雅艺术、建设健康校园的重要途径。成为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的有效手段。现将《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高等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展示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二、主题与内容 艺术展演活动主题为:青春舞动校园,艺术点亮生活。 各项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各校展演活动内容要追求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并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高校艺术教育论文三种类型: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艺术教育论文类另文通知。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 (二)展演分为普通组、专业组、民办高校三个组别,普通组为普通高校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组为艺术院校、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普通高校艺术专业的学生,民办高校组分组细则另行通知。 (三)艺术表演类普通组分为A、B两组进行展演,A组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享受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的高校,B组为不享受招收艺术特长生政策的高校。 (四)高校艺术教育论文的参加对象为北京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六、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合唱、小合唱 (1)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60人。每个合唱团演唱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6分钟;另一首为指定曲目,指定曲目将在展演前下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小合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演唱人员不少于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小合唱要求现场伴奏,伴奏不超过5人。 2.器乐:合奏、小合奏 (1)合奏:包括管弦乐、管乐、民族管弦乐三种形式,含指挥不超过65人。管弦乐、管乐每个乐团演奏两首曲目,其中一首是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另一首为指定曲目,指定曲目将在展演前下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民族管弦乐每个乐团演奏两首曲目,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20人,演奏人数不少于3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群舞 演员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 4.戏剧:短剧、戏曲 (1)短剧:演员人数不超过12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戏曲:只限京剧、昆曲,演员人数2-20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书法类作品包括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作品不少于80个字;软笔书法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字体不限;篆刻类规格不限,附译文。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吋。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艺术作品参赛要求:艺术作品不要装裱。艺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系别、年级、联系电话、辅导教师、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横×竖×深)、创作时间等信息,并请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