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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穗建筑[2010]3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0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接上页]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年 月 日
  
  部门领导审批:站领导审批
  
  附表3:
  
  广州市监理企业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价标准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监理制度
  
  1.1监理合同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
  
  不符合扣20分□基本符合扣6分□
  
  
  
  1.2施工现场健全安全生产监理制度;
  
  不符合扣20分□基本符合扣6分□
  
  
  
  人员履责
  
  2.1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2.2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履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记录和监理周报齐全,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状况和履责情况;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审批验收
  
  3.1依规定及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3.2依规定及时验收专项施工方案;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3.3依规定及时审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检查报告
  
  4.1对严重危及安全的施工作业和设备使用,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4.2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和重大危险源每日专项巡查,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4.4对自身或监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及时跟踪落实,如工地拒不整改,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4.5发生安全险情和事故及时报告管辖安监站;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4.6杜绝伪造或提供不实工程建设监理文件、资料;
  
  不符合扣10分□基本符合扣3分□
  
  
  
  合计得分
  
  
  
  
  
  注:完全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做标记,不扣分
  
  建设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单位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人员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年 月 日
  
  部门领导审批:站领导审批
  
  附表4:
  
  各监督站工程评价上报日期规定表
  
  
  
  
  
  监督站
  
  上报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每月1日,16日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2日,17日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3日,18日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4日,19日
  
  
  
  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每月5日,20日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每月6日,21日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7日,22日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8日,23日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每月9日,24日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每月10日,25日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每月11日,26日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12日,27日
  
  
  
  广州市南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13日,28日
  
  
  
  从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14日,29日
  
  
  
  增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每月15日,30日
  
  备注:
  
  1.上报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
  
  2.从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非闰年)和增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每年2月29日、30日的上报日期顺延至3月1日。
  
  3.各监督站应在规定日期当日晚18时前完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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