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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工程建设类检查及评比方式(评分标准见表2) 1.检查评比采取专项和年终综合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即全年组织1次年终综合检查,2次工程专项检查,每次检查的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给各参赛单位。工程建设年度得分计算方式为:年终综合检查分数占工程建设类得分70%,2次专项检查分数各占工程建设类得分15%。3次检查得分加权相加为工程建设年终最终得分。 2.年度综合检查时间安排在年底,检查形式为查台帐资料和现场检查,台帐资料为全年内河整治工程相关资料,现场检查河道由考核组在本年度整治河道中随机抽查。 3.两次专项检查时间原则上为上、下半年各1次,具体检查内容根据整治工程进展实际情况需要而定,检查时间及内容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4.工程建设类年终综合检查及2次工程专项检查检查形式均为明查。 (三)否决制度 对未完成2010年度内河整治目标任务或在整治工程、日常养管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内河杯”和单项奖评选资格。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