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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5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认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3. 提高本市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级。对市质检院浦江质检基地建设从资质认定方面加强检验检测能力考核把关,促使其建设成为全国质检高地。配合市经信委、市科委等部门积极推动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检测能力的建设和共享。围绕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和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支持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申请成立国家新能源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确立中心在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的技术地位,积极筹备申请太阳能光伏、风机设备等新能源产业、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
  
  14.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工作,促进节能检测服务行业的发展,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有效实施,服务本市节能减排工作。
  
  15. 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自愿性认证。结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保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有关单位申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按照有关政策对通过认证的组织实施财政补贴。积极推动节能、节水、节油和可再生能源等产品的认证工作。围绕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积极推进HACCP、GAP、有机产品、绿色市场等的认证工作。积极探索开展乳制品企业开展GMP和HACCP认证试点,保障供应世博会食品的质量安全。积极发挥认证认可在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本市产品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四)加强课题研究,提高工作有效性
  
  16.加强本市检验检测机构立法建设。开展《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立法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本市监督检验机构、外资检验机构、社会检验检测公司等各种类型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促进良性健康发展。
  
  17.研究制定“十二五”认证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回顾总结“十一五”规划的经验和不足,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经济转型需求,以及国际国内认证事业的发展现状,前瞻性的谋划和制定认证工作“十二五”规划,以指导本市认证工作深化发展。
  
  18. 开展计量认证评审有效性和证后监管长效机制课题研究。计量认证是对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强制管理的手段,实行多年以来,计量认证已得到社会和用户的广泛认可,并被列为检验检测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目前部分实验室管理水平不高,甚至少数实验室缺乏诚信,弄虚作假,造成极坏的影响。要通过课题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有效的监管模式,提高计量认证评审质量,加强实验室风险管理,对获证后的实验室实行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
  
  19.改革完善本市质检机构授权模式。为保证质检机构的公正性、公权性、公共性和公益性,使质检机构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探索授权不授牌管理模式。同时,制定临时授权制度和程序,使授权的质检机构能及时满足政府突发性、应急性、临时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需要。
  
  20.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比对试验技术方案研究。通过比对实验,以保证安检机构执行国家标准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控制机动车安检技术检验数据的离散性。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特点,研究机动车安检机构比对试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1.开展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课题研究。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家推进管理体系自愿性认证以来,我们国家一跃成为世界认证大国,认证证书数量已居世界第一。本市各类认证机构占全国认证机构的三分之一以上,本市各类组织获得的认证证书中有效证书已达3万多张,但各机构的认证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市认证市场的规范运作,科学地评价认证工作的有效性,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计划开展“上海市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课题研究”,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五)健全沟通机制,加强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22.完善认证工作沟通机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认证监管职责,理顺关系,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对认证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管理。在整合管理资源、信息资源、队伍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认证监管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内外部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违规企业管理体系发证机构的信息,特别是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无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发证机构的信息,及时进行后处理。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在卫生、环保等领域建立计量认证工作的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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