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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4
【实施时间】 2010-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七)着力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制定和实施我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完善我市民办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探索民办教育实行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机构评估监督改革。依托广州中新“知识城”和南沙资讯科技园建设,推进市属高校与香港、新加坡及其他国家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深化报业、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改革,组建广州广播电视台,推进事业产业分开、宣传经营分开、制播分离。全面推进区(县级市)文化单位体制改革,2010年底前,各区(县级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推进增城市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县级试点。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城乡一体化低收入困难家庭认证和家庭收入核算制度,建立低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
  
  (八)推进三大改革重点项目试点。围绕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试验、增城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及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二、组织实施
  
  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稳定,确保2010年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安排,密切跟踪、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加强对各项改革的指导与协调。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工作,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牵头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强化改革责任。有改革试点任务的部门及区(县级市),要积极主动开展试点工作。各牵头部门及区(县级市)每半年向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有关改革进展情况,由市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广州市2010年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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