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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关于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要制订完善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规章制度,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找准节电、节水、节油等各个环节,落实节约责任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的督导检查,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节能,使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专项检查和年终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漳州市公共机构节能责任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市公共机构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于每年7月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每年12月进行一次全面评价考核,节能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KPI)项目计入总分,并纳入“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加强督导,持之以恒。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开展节约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通报,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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