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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遂经[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4
【实施时间】 2010-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遂宁市经济委员会、遂宁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电水气供应企业: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投资环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汇同市物价局制订了《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遂宁市“投资环境年”优化电水气优质服务具体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0年“投资环境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委办发[2010]1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电水气公共服务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我市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打造最优发展环境,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深化认识
  
  2010年,是我市“项目攻坚年”、“投资环境年”,按照工作安排,特别将全市公用事业单位(电水气供应企业)纳入效能建设和考核范围,以利有效解决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公用事业单位要深化认识,创新思路,完善举措,让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得到深入贯彻和具体落实,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为社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全市人民生产生活服务,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促进公用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切实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着力将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打造成“办事理念最新、办事态度最好、办事质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办事成本最低、办事环境最好”的公用服务型企业。不断规范和完善各公用事业单位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职位代理制》等规章制度,规范公用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促使公用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系统内的效能典型问题,更加积极、有效地服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经委、市物价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投资环境建设年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职能职责,分别落实电水气服务企业优质服务的任务、要求和责任领导。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完善管理,科学规划,积极多方争取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快保障设施建设和原有管线改造,优化管网结构,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3、加强收费管理。各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要认真清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所有收费项目标准必需进行公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坚决取缔不合规、不合理收费。
  
  4、严格“两管三线”收费范围。按照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196号)规定,计入商品房屋的“两管三线”费用的范围为经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开发红线内的“两管三线”工程。红线外的“两管三线”工程费用,原则上由“两管三线”的经营企业负担。维修收费范围也按此执行。
  
  5、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允许用户自主选择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和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电、水、气设施的设计、安装和施工,切实降低管线成本。用户也可委托供电、供水、供气企业进行安装。
  
  6、狠抓优质服务。电水气供应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建立高效便民的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程序繁锁、推诿扯皮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按照市上统一要求,结合实际,整个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1、二月份为查摆问题阶段。电水气供应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认真查找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2、三至六月为集中整治阶段。电水气企业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改(三月底完成)、建章立制,并将整改结果和规章制度向社会公示,市经委、市物价局将对整改情况适时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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