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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医字[2010]5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1
【实施时间】 2010-03-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8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医疗质控工作总结和2010年医疗质控工作思路的通知

[接上页]

  4、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形式多样,方法灵活。各质控中心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对相关质控工作进行管理。体检质控中心运用体检信息平台,提升了体检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院感质控中心利用《医院感染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对部分医院进行了医院感染监测调查;护理质控中心建立了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口腔医疗质控中心与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合作,利用网络进行考核,经质控中心审核后,通过学分IC卡向考核合格者转录学分,方便了从业人员的学习;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成立第一年就利用网络完成了心血管介入数据收集、汇总和分析讨论工作;各质控中心还积极开展了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基础培训、国际前沿知识讲座培训等;病案质控中心还邀请法院法官就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与病案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输血、病理、检验、体检、血透等质控中心还采取飞行检查和盲样测试等方法对各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进行了质量管理评价,确保了质控工作的实效性。
  
  5、有效促进了相关专业从业人员理念的转变和更新。通过持续有效地开展质控活动,大规模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规范的培训,各级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质量得到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有了进一步加强。一些质控中心对具体工作目标进行了量化,并对检查的重点在评分标准上有所侧重,每年一个重点,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通过培训,使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员对本部门的发展有了正确定位,对“质控中心”的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对质控中心开展的工作和专家组的支持有了更多的依从性。各质控中心也通过开展质控工作,培养了人才,提高了威信,逐步实现了从技术型向管理型的过渡和转变,较好地把政府职能与相关专业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北京市体检质控中心组团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健康产业论坛”,进行了学术交流;血透质控中心举行了“2009年国际血液透析质量控制交流会。会议邀请美国资深血液透析管理专家,对美国CMS透析督察系统以及有效实施的血液透析质量监察系统进行了介绍,促进了血液透析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还有一些质控中心组织专家外出参观学习,增进了对质控中心发展现状的了解。
  
  6、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各质控中心专家组,无论是落实医院管理年的考核评比,还是现场的督导检查,无论是学术交流,还是病例的讨论分析,都能够严肃认真,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质控工作,做到了问题不姑息,指导不指责,经验不保留,坦诚相见,开诚布公,得到各医疗机构的一致好评。血透质控中心在接到卫生部两次外地血透感染事件通报后,2次对北京市的102家血透室进行了综合检查,又对整改单位进行了飞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护理质控中心建立了护理不良事件网络报告系统;心血管介入质控中心对全市开展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41家医疗机构和8家整改医疗机构进行了2轮的现场质量督导检查,使北京地区心血管介入的医疗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体检质控中心还建立了专家委员会委员日常及年度考核机制,加强了对专家参与质控工作的监督和约束。各质控中心的工作得到各有关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质控中心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个别质控中心在本专业开展的质控工作进展较慢。
  
  2、有的质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基本的工作流程不甚清楚,未把主要精力放在质控中心的工作上。
  
  3、有的质控中心对如何履行自身担负的职能理解不深,开展工作方法不多,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主动性不够。
  
  4、一些质控中心人员在开展质控工作中存在情绪急躁、畏难、工作效率低、文字表达能力较差等情况。
  
  二、2010年质控工作重点
  
  (一)市卫生局工作重点
  
  1、加强对各质控中心的管理。继续落实质控中心工作情况考勤制,并把考勤情况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改进考核评价方法,增强对各质控中心考核评价的针对性。
  
  2、制定考核评估实施细则。依据卫生部下发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和北京市卫生局下发的《北京市医疗专业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京卫医字﹝2009﹞147号),制定《北京市质控中心考核评估实施细则》。
  
  3、调整部分质控中心的任职资格。根据质控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病理、麻醉和疼痛治疗、输血、采供血4个质控中心的主任委员单位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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