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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增列工作由市教委直接领导,市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北京市重点学科发展领域增列指南》组织申报,以体现“需求引导”原则。 (三)单位自评、论证。各单位根据《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应具备的条件》(附件2),《申报北京市重点学科限额数》(附件3)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申报学科在参加评选前须认真、如实填写《北京市重点学科申请表》(附件4),表格样式从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www.usrn.edu.cn的通知栏中下载。各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并结合服务北京要求和学科实力进行论证后,上报北京市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位办”)。 (四)不接受单位之间的联合申请。申请材料中只能填写申请单位在编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情况。 (五)市学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的学科,由市教委按学科领域组织专家组,采取文稿演示的方法进行现场汇报(30分钟)和答辩(20分钟),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工作初步安排在2010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市教委审核批准重点学科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报送申请材料及时间安排 《北京市重点学科申请表》一式5份以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一份,申请材料请于2010年4月9日前报送到市学位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 近期(2010-2012年)北京市重点学科发展领域增列指南 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增列领域 为提高北京市重点学科对北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满足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北京市构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以及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结合北京地区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国家级和北京市级重点学科体系现状,本着“需求引导、填补空白、优化结构、服务北京”的指导思想,本次增列的北京市重点学科(含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要围绕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网络产业等领域。 二、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增列领域 交叉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设置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北京高校原始创新能力,支持交叉研究项目,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积极抢占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的制高点。为此,本次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增列中,在现有交叉学科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中央部属高校在学科基础和学术交流合作方面的优越性,重点围绕资源与环境、城市建设与管理、城市交通与安全、信息传感网与物联网、现代制造、生物医药、都市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等近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迫切的领域,积极拓宽交叉学科领域的覆盖面。 附件2: 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至少有一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2.学科方向对推动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3.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高、有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4.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较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目前承担着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质量居于国内同类博士点前列; 6.教学、科研条件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与相关学科相互支撑的能力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7.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二)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的评选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有在本学科学术造诣较高,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学术梯队; 4.取得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比较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博士生、硕士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有较好的条件平台和获取国内外信息资料的先进手段; 7.学术气氛浓厚,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跃。 (三)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具有在同类学科中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