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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取得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实验室条件较好,具有较先进的获取信息资料的手段; (四)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学科方向密切结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 3.具有在同类学科中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有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4.取得一定数量和水平的研究成果,目前承担着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 5.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和质量较高; 6.实验室条件较好,具有较先进的获取信息资料的手段。 (五)北京市交叉学科的评选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至少跨2个(含2个)以上一级学科,其中至少应有一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符合学科自身发展规律,并已凝练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时代特点和体现本单位特色的学科方向。所报学科主要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排、生物医药、新材料、纳米技术、先进制造、环境、生产性服务业、循环经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要充分体现基础学科之间、应用学科之间、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之间以及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交叉与融合; 3.有众多一定国际影响或国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有较强的创新团队; 4.已基本建立学科研究平台,有较好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目前承担着重大方向和重大项目的研究任务。 5.与国外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有着比较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6.已招收研究生。 附件3: 申报北京市重点学科限额数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申报限额数 合计 10 10001 北京大学 3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3 10003 清华大学 3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2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2 100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 10007 北京理工大学 2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2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1 10010 北京化工大学 2 10011 北京工商大学 2 10012 北京服装学院 1 10013 北京邮电大学 2 10015 北京印刷学院 1 10016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1 10017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1 10019 中国农业大学 3 10020 北京农学院 1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2 10023 北京协和医学院 2 10025 首都医科大学 2 10026 北京中医药大学 2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3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2 10029 首都体育学院 1 10030 北京外国语大学 2 1003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1 10032 北京语言大学 1 10033 中国传媒大学 2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2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 10037 北京物资学院 1 1003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 10040 外交学院 1 1004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1 10042 国际关系学院 1 10043 北京体育大学 2 10045 中央音乐学院 2 10046 中国音乐学院 1 10047 中央美术学院 1 10049 中国戏曲学院 1 10050 北京电影学院 1 10051 北京舞蹈学院 1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2 10053 中国政法大学 2 10079 华北电力大学 2 1123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 11413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 1141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 1141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 11417 北京联合大学 2 80000 中共中央党校 1 80001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 8020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 82101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1 82201 中国林业科学院 1 82601 钢铁研究总院 1 82715 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 1 84201 中国艺术研究院 1 8450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84502 中国中医科学院 1 86403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院 1 90039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 1 90041 装甲兵工程学院 1 90106 军事医学科学院 1 90037 军医进修学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