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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颁布时间】 2010-04-07
【实施时间】 2010-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1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驻沪部队医院、企业职工医院:
  
  现将《2010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年四月七日

  
  
2010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根据市政府《2010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制定2010年本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这一中心任务,结合本市医改的目标和任务,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入推进本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视发挥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在政风行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作用,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要围绕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行风事件和重要社会舆情来进行,针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现状、工作状况,采取有效的办法、生动的语言、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恪守职业道德,自觉增强纪律法制意识。
  
  要坚持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大力弘扬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及世博医疗服务保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群体和先进个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优良作风和行业精神的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榜样的激励示范作用。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卫生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明是非、知荣辱、遵法纪,筑牢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防线。
  
  年中,市卫生局将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全系统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
  
  (二)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乱收费
  
  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设,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发改委《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组织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医疗收费制度业务培训,提高收费人员业务知识能力。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规定,完善和落实医疗机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严禁设立科室“小金库”;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执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等违规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对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医院主要领导和收费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年内,配合物价检查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行明码标价、收费“一日清”、收费信息公示等执行情况。
  
  (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项目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推行公立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完善预约诊疗服务的管理办法。
  
  抓好世博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把世博工作要求融入医疗服务中,切实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拖”等现象;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患者的合理诉求,促进医患和谐。优化窗口服务,改善医院管理,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满意度。
  
  加强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促进对医疗服务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严肃查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乱收费以及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结合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医师定期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执业行为,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
  
  进一步细化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医德档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收入分配、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年底,市卫生局将与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联合开展卫生行风万人问卷调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四)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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