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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招标细则,按流程、按专家评分严格执行,全部采用电脑操作完成,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促使药品招标采购更加公开透明。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本市社区卫生机构补充基本药物目录纳入招标采购,并在基层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医疗机构使用,保证临床应用。医用耗材采购将全面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初步完成网上结算功能,方便医疗机构网上资金结算。 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对违规的医疗机构除对该机构作出处理外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医院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以逐步实现“管理上可控、成效上可量、程式上常态、效率上最优”为目标,以构建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为核心,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内涵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完善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完善卫生监督员培训体系,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管理办法》,抓好卫生监督员岗前、岗中培训,以及基地实践、能力提高等系列规范培训。 全力做好世博卫生监督保障,拓展世博一门式服务窗口的功能,将窗口功能延伸至申领各类卫生许可证的登记、受理、发证工作的全过程。强化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世博会场馆竣工验收、审核发证工作。全面排查,消除卫生安全风险隐患。 以构建医疗执业监控系统为导向,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关键行为的监控体系,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监管效率。 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以及整治“医托”的工作力度。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性开展打击无证行医、整治“医托”的专项行动,确保世博园区周边重点区域无挂牌的无证行医点、世博会指定医院及园区周边区域的三级医院周边地区无“医托”聚集。 (六)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防止反弹 重点要放在加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上,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不断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年内,市卫生局将根据卫生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医药代表行为规范,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对已经出台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处方管理办法、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的执行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配合有关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经济处罚、资格处罚、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要加大对行贿行为制约,严格执行本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对违规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一经查实即按规定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示,依照规定限制直至取消其参与集中招标采购和销售的资格。各单位要继续认真执行案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纠风机构要坚持“有信必查”、“有案必办”的原则,重点查处以医谋私、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案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向主管部门上报查处情况,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责任 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纠风机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要结合惩防体系建设,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加以整体推进。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领导不力、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要按照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二)围绕世博工作,加强服务保障 确保世博会成功举办是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世博工作,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认真履职,强化责任,按照世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扎实、高效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对各级纠风部门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逐一核实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卫生系统“四个确保”服务保障。 (三)加强制度执行力,落实源头防治措施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子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