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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学习掌握住房城乡建设所必需的知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住房城乡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的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国际关系、社会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不断拓展视野,认清世界发展趋势,把握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方向,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同时着眼本职工作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努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四)坚持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坚持开放式学习,善于学习借鉴运用基层和群众以及其他单位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善于运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开展各种形式的案例教育和实地考察。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勇于面对矛盾、破解难题,查找和解决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继续采取挂职锻炼、到贫困地区调研考察等方式,安排机关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学习。 三、丰富学习手段 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不断丰富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有效途径,推动学习不断深入。 (一)根据党员干部特点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既有所区别,又加强互动,激发学习热情,满足学习需要,扩大参与度,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司局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搞好自主选学。 (二)改进学习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运用已经形成的有效做法,又要不断探索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灵活多样、富有时代特点的互动交流、案例教学、现场观摩、拓展体验、自主选学等方法,增强吸引力和实际效果。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措施,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步伐”主题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系列讲座,开展专题研讨,组织实践活动,力争实现研讨一个专题、推动一项工作、实现一步跨跃的目标。 (三)拓展学习途径。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和开展重大活动,结合完成重大任务和年度重点工作,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等,抓住有利契机,形成有力抓手,多途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整合各种活动与载体的方法和途径,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从端正学风入手,加强作风建设,以良好的作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人员特点,广泛开展读书学习实践活动。 (四)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部管媒体的作用,开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栏,刊发重要文章、推出重点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学习教育和典型、经验、成效的宣传推广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刊物、网站、板报、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互动,调动积极性,扩大覆盖面,营造良好氛围。 四、健全各项制度 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抓学习、促学习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意见》和《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8天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推动党员干部的学习。 (二)健全和落实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制度。认真落实中央《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分层分类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在积极选派司处、科级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同时,认真抓好机关处、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力争5年内将直属机关党员干部轮训一遍。今年开始,每一至两年举办一期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和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处以下干部培训工作。继续委托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公共管理硕士班, 并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境外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拓宽学习领域。社团党委要针对社团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培训。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