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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49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为市政府直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是我市经济贸易界有代表性的人士、企业、协会和团体组成的民间对外经济贸易组织,挂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市对外经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促进全市和各县(市)区、各行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
  
  (二)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对口组织在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国(境)外在济成立的商会的联络工作;为内地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三)负责国际展览局和世界博览会涉及我市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主办济南市在境外举办的经济贸易展览会,出国参加国际贸易展(博)览会;主办在济南举办的国际展(博)览会;组织参加境内各类国际专业性或综合性展览会。
  
  (四)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有关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六)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协助办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事务,受理海损理算案件,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调解有关商事,提供有关法律咨询、代理等服务。
  
  (七)代理企业和个人在国(境)外及国(境)外企业和个人在中国办理商标和专利申请,办理相关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咨询、争议调解业务。
  
  (八)指导各县(市)区贸促支会(国际商会)、行业商会和下属社团组织的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中国贸促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济南市分会(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会(商会)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财务、信访、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会员事务部
  
  指导、协调县(市)区支会(国际商会)及行业商会的工作;负责会员事务工作;负责委员和特邀顾问的联系和日常活动的组织;负责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会员的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中国国际商会济南商会秘书处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有关情况和意见;组织会员开展经贸考察、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举办业务讲座和培训。
  
  (三)联络部(挂信息部牌子)
  
  建立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贸促机构、商协会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负责联络国(境)外对口组织在济设立的代表机构以及国(境)外在济成立的商会;组织参加或与外国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方面的会议;接待境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考察和推介产品;促进济南市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交流。研究国际经贸动态,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为政府和企业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经贸发展促进服务;编辑出版信息资料,研发贸促信息产品;参加和组织贸易与投资促进交流活动;联络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指导协调我市贸促系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负责相关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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