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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4-12
【实施时间】 2010-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5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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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组织制定吸引外商投资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核准或审核、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园区和平台建设。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走出去”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市“走出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拟订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八)指导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20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局。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机关财务、信访、应急管理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选编、上报;负责局商务网站主页面综合内容的设置及审核;负责市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申报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拟订全市商务发展和对外开放政策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地方综合应对方案;起草商务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协议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建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商务业务的综合调度、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务史志和年鉴的编纂;负责对外宣传及新闻发布。
  
  (五)财务审计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行业的财税、金融、外汇和信用保险等政策;负责局预算的编报和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商务系统各项财政扶持政策;负责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市场秩序处(挂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药品流通(含连锁药店)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肉类储备工作;承担12312商务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处
  
  组织拟订商贸流通、城市商业网点、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类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和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建设与发展;协调各类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设施项目论证、预审和听证工作;指导城区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建设,推进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超对接”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监督管理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汽车以旧换新、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负责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负责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设施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八)商贸服务管理处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鲁菜、名优小吃的标准化、产业化、国际化工作;指导协调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推荐推广和培育扶持我市“中华老字号”品牌;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九)市场运行调节处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组织安排防汛、救灾、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负责重要消费品(含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拟订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酒类流通、煤炭经营流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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