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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来文来电。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负责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 (七)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的总值班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 (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指导、收集和编报;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驻济部队、单位、院校等有关的协调服务事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政府网站工作的组织协调;编辑《政府公报》。 (十二)负责市政府行政审批事务的管理工作、全市打击走私综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驻外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训练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处、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打击走私办公室。 (一)秘书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收集、会务安排和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制发;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负责市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负责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出文电的审核、送签和制发;负责来文来电的分阅和组织办理;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和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指导《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工作。 (二)综合处 为市长的文稿起草等相关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起草有关文稿和市政府办公厅的综合性文稿,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政务一处(四)政务二处(五)政务三处(六)政务四处(七)政务五处(八)政务六处(九)政务七处 以上7个处分别为相关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安排有关活动和专题会议,起草有关文稿;负责督办落实,提供政务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信息处 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编辑《济南政务信息》、《每日要情》、《政务信息专报》、《政务信息特刊》、《互联网信息择要》等刊物;负责编辑审核政府网站信息;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信息;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十一)电子政务处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系统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承担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的组织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