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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6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拟订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建设计划,参与指导大型粮食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承担紧急状态下粮食运输管理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规范化管理及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各县(市)、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
  
  (七)产业发展处
  
  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工业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现代粮食流通发展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41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长(主任)8名、副处长(副主任)8名。可配工勤人员4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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