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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继续深化六项治理。 5.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不正之风。加强对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管,积极稳妥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继续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诊疗用药和收费服务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范围,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推广省中医院等单位经验,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6.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监督落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民办中小学收费政策,严禁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授课活动。加强教育公共资金监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7.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根据国家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定期公布结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8.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以规范交通处罚行为为重点,落实源头监管措施,加强对治超站(点)的管理,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执法以及运输企业卸货返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和电子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9.继续深化治理公共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抓好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区和甘肃陇南严重受灾县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加强对筹办广州亚运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办成“廉洁亚运”。 10.继续深化治理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考核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考核活动,加强保留项目运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严肃查处借机摊派或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活动成果。 (三)深入推进两项建设。 11.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同时,由地级以上市安排、县(市、区)组织实施,重点对全省乡镇(街道)国土、税务、计生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作风建设。 12.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等30个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上广东民声热线,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部门、行业领导上各地政风行风热线,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通报、网上投诉办理、新闻媒体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创新办线形式,提高办线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省直机关和单位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我省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纠风维护群众权益的各项工作机制,探索机关作风问责办法,以良好的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派驻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第三季度拟召开纠风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纠风工作的做法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