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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10]12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区县(市)依法行政工作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7号)要求,市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小组对各区、县(市)2009年度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考核。在评议考核单位中,得分为100分的有4个单位,得分为99分的有1个单位,得分为96-98分的有4个单位,得分为91-95分的有4个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各区、县(市)均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将此作为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抓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意见》(浙政发〔2009〕18号)的要求,各区、县(市)均提出了本地区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及保障措施。二是根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各区、县(市)进一步发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和作用,统一明确2009年度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具体任务。三是各区、县(市)均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政府主要工作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体现,并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同时,对贯彻落实国发〔2004〕10号文件和浙政发〔2009〕18号文件精神、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等方面进行部署,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基础。上城、江干、拱墅、萧山、临安、建德、淳安等地均制订了本地区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09-2013年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意见等。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为加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各区、县(市)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落实、实施绩效评估等方面不断完善、不断实践,构筑起群众参与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体系。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各区、县(市)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家咨询研究、中介机构评估论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决策跟踪反馈、决策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制度纳入政府工作规则的范畴。淳安县相继修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评估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政府工作规程》、《公文处理实施细则》,西湖区正式出台了《西湖区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办法》,拱墅区出台了《拱墅区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下城区制定发布了《下城区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规则》,桐庐县出台了《桐庐县人民政府开放式决策程序规定》,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出台了《建立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各区、县(市)在决策中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专家咨询、社会公示、民主恳谈、集体研究等制度,大力推行开放式决策。淳安县先后建立了千岛湖水环境顾问团、城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旅游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专家咨询论证机构,不定期邀请专家对规划、环保等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咨询论证;上城区为每位区长配备1名资深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桐庐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创新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建议书制度和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拱墅区在全市率先开展2009年政府实事工程在线访谈活动,介绍实事工程进展情况,即时解答网民提问,成功推出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和日文版;上城、江干、拱墅、萧山、余杭、临安、淳安、桐庐等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在研究涉及民生的重大议题时,邀请市民代表、有关专家列席会议,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使网上视频直播互动成为常态,进一步增强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推进落实。各区、县(市)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的同时,强化政务督查,加大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淳安县对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情况实行定期督查、督办和通报,对重点项目建设、政府实事工程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专项督查,公开进展情况;下城区结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实行决策纠错和行政问责制度,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对违反规定导致决策失误的,依法实行行政问责,追究行政过错责任;江干区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中心工作督查网络公示平台”,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纳入督查范围;西湖区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接受人大的审议监督,2009年共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接受人大审议13次。四是评估绩效。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开展年度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绩效评估工作,为规范性、政策性文件修改完善提供依据。淳安县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规划、重大财政支出项目等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估,确保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西湖区出台《西湖区财政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综合评价,着力加强对决策效益的评估和监督;富阳市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及时掌握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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