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9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市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现将《福州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福州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掀起建设绿色福州的新高潮,按照《福建省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福州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城市建设要求,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努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率,把我市建设成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区”。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全力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做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按照市委提出的“三年绿化任务一年完成”目标要求,把2010年定为城乡“绿化年”,全力实施“四绿”工程建设,掀起城乡绿化新高潮,确保今年内全面完成全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任务。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的资源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结合宜居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海西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及时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不断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加强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目标要求: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省会城市和县城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提升城区绿化水平。今年内,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5.7%提高到36.4 %以上,绿化覆盖率由 39.25 %提高到 40.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21平方米提高到11.2平方米以上。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 32.4%提高到 33.3%以上,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34.92%提高到35.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16 平方米提高到 11平方米以上。全市开发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以上,校园绿化覆盖率由29 %提高到30%以上,驻军营区绿化覆盖率由 35.5 %提高到40%以上。
  
  2.建设任务:突出抓好省会中心城市、县(市)城区、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今年内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区1个(福清市2011年迎检),省级绿化模范县(市)区1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1个,绿色军营50个,绿色校园180个。建设绿色开发区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统一部署(详见表1、表2、表3)。
  
  3.牵头单位:由市园林局牵头组织协调,市支前办、外经贸局、经委、建设局、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促文明、促致富。今年内,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以上。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