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职[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等7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09〕60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校园文化建设,坚持“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教育主题,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本市中职校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
  
  活动旨在加强校园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结合全国“文明风采”等竞赛活动,结合本市各类文化艺术竞赛活动,结合学校专业教育和各类社团文化活动,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以学校为基础,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积极参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其中,使更多青年学生丰富审美体验、提高文化艺术修养,为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奠定扎实基础。
  
  附件:首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首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首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学生为本,遵循中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建设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培养学生高尚情趣、提高综合素养,努力培养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我与世博”。围绕主题,突出文化育人主线,聚焦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融入民族精神和职业理想教育,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充分反映当代中职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影视协会。
  
  为加强该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教委设立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莫负春、杜慧芳、印杰。
  
  副主任:王向群、胡宝国、王从春。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成员名单如下: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王向群、胡宝国、王从春。
  
  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周烨、张福顺。
  
  其他成员:乔刚、陆晔、谢平、陈骏玲、秦德英、郑洁、凌强。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地址:徐汇区百色支路35号(平福路66号);邮编:200231;联系人:陆晔;联系电话:54283180;电子信箱:xiaoyuanwenhua@sina.cn。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活动部和宣传部,其主要成员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会、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影视协会、职成教育在线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四、活动主要项目
  
  活动项目分三类: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和戏剧);2.创意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FLASH动漫、征文】;3.其他类【包括校刊(报)、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优秀校园文化社团评选等】。
  
  五、时间安排和要求
  
  “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分学校活动阶段和全市集中展演阶段。
  
  学校活动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9月。
  
  要求:各校成立文化节领导小组,制订本校校园文化节活动方案,以校、班级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生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争取要让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活动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举办学校文化节,并评选学校优秀节目和作品,按有关要求统一上报至组委会办公室。上报时间视各项目具体方案而定。
  
  全市集中展演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要求:在各校推荐优秀节目和作品的基础上,组委会组织世博知识竞赛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演讲比赛;组织“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与文明同行”、“我爱我的祖国”、“创业之星”、“我身边的诚信”等征文比赛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等比赛;组织“我看世博”、“职业生活”、“生活中的美”和“荣与辱”、“生命·安全·和谐”、“微笑的城市,满意的你”等摄影和FLASH动漫类比赛;组织“舞动青春、和谐校园”中职学生校园文化节目集中展演。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