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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教委职[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1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六、奖项评选
  
  根据全市集中展演活动内容,设优秀组织奖、精神风貌奖、艺术表演奖、创意作品奖、优秀创新奖、指导教师奖以及世博知识、演讲、征文、设计、摄影和FLASH动漫比赛等各类奖项。凡获奖学生、教师和学校均由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具体操作办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文化育人、提高素养;立足普及、广泛参与;鼓励创作、坚持创新”的宗旨,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校校有特色”。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要求,注重落实,形成制度,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保障。
  
  (二)要围绕活动指导思想、主题和内容的要求,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本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创编一批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校园文化节目,丰富校园文化内涵。
  
  (三)要以活动为契机,努力形成一批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品牌项目,创建一批面向学生开放的活动阵地,建立一个良好的学生艺术实践运行机制,推进学校学生社团建设。
  
  (四)活动开展期间,各校要继续推广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参与市级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艺术活动和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等活动。
  
  (五)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团队和优秀事例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各校要将相关内容以简报形式及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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