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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2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培育和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提升我市金融业规模、内涵、功能和集聚辐射效应,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和城市就业,加快我市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的步伐,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现就我市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
  
  金融后台服务是与金融机构直接经营活动相对分离并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撑的功能模块和业务部门。目前,金融前后台业务加速分离和后台服务外包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金融机构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金融后台业务呈现出信息化、专业化、中心化、产业化等趋势和特征。而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高级人才密集、吸纳就业量大等特点,不仅成为金融业创新发展的强有力支撑,也为城市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增长点。
  
  宁波紧邻上海,有条件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副中心,并拥有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以及宜居宜业的城市条件,在发展金融后台服务产业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基础条件。因此,把握机遇,科学谋划,扎实工作,加快金融后台业务和机构在我市的集聚,扩大金融业务覆盖范围和金融活动规模,不仅可以显著提高我市的金融服务功能和发展水平,也会创造更为良好的投资与生活环境,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提升宁波的城市形象和知名度,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和地区经济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策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国际国内金融机构新一轮后台建设布局和后台服务外包的机遇,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以科学的规划为先导,以优惠的政策为手段,以一流的服务为保障,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甬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或业务总部,大力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集聚效应,为我市建设区域金融服务中心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发展策略
  
  我市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规划发展,既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又要坚持高目标、高标准。在功能定位上,要主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承接辐射,错位发展,结合有关开发区域的规划建设,整合利用我市现有金融、科技、教育和人才等资源,从承接本土外包服务再到离岸外包,前期以承接数据单据处理、呼叫中心、档案管理、灾难备份等中低端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其他急需分离外包的业务流程为主,远期主要吸引业务集中处理、银行卡、电子银行、产品创新研发、高级人才培训等中高端业务。通过3~5年的努力,引进若干家有较大规模的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培育和吸引一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初步形成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集聚态势,把我市打造成立足长三角、面向海内外,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三、科学安排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规划布局
  
  (一)因地制宜,统筹发展。要充分考虑我市现有产业园区和金融资源基础分布现状,结合城市规划、功能定位等研究和制订金融后台服务产业的具体建设规划及实施步骤,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重点在宁波杭州湾新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南部商务区等区位、配套条件较好的区域,规划构建金融后台服务区,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后台服务中心。
  
  (二)完善配套,资源共享。在金融后台服务区规划和建设时,要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后台中心的运营需要,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地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形成便利快捷的内外交通系统、高效安全的电力通讯系统和优质丰富的生活、商务配套服务设施。引导和鼓励多家金融机构同类后台业务在一定的功能园内集中设立,共享高质量的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以有效整合和利用资源,为金融机构发展共包、内包等提供可扩展性。
  
  四、加强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牵头,由市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工商局、人事局、教育局、信息产业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监局、宁波证监局、宁波保监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江东区政府、鄞州区政府、东部新城指挥部等参加的市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中的问题。对金融后台服务区内建设项目,各行政审批部门要优先办理并加快审批,其中重大项目可申请列为本市重点工程,加强协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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