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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4-01
【实施时间】 2010-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一日

  
  
成都市2010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

  
  2010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创建全国一流城乡环境质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突出抓好社区院落环境治理、“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和灾后农民集中居住区环境治理等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作出贡献。
  
  一、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一)提升中心城区和近郊县(区)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以实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创建“星级院落”为抓手,以目标管理和行政效能问责为保障,坚持分类指导,推广社区院落居民自治管理和物业管理模式,落实宣传发动、培训指导、督导检查等措施,进一步深化社区院落环境治理工作,院落环境卫生复查合格率和“星级院落”巩固达标率达90%,实施居民自治管理和物业管理的院落覆盖面增加10%。整治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做好街面规范经营、市容秩序维护等工作,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加强远郊县(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继续加大对纯居民院落、困难企事业单位院落等区域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院落基础卫生设施,实行全方位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院落环境卫生复查合格率和“星级院落”巩固达标率达85%。加强各类市政、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三)继续开展场镇环境综合治理。以卫生创建为抓手,整治场镇“脏、乱、差”现象,搞好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做到街面整洁、市场归区、摊点归位、道路通畅。
  
  (四)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标准,扩大垃圾收运“组收、村集、镇运、县处置”的覆盖面,开展清垃圾、清污水、清污泥、清杂物的“四清”活动,大力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立足长效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2010年,省爱卫会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进行暗访检查,中心城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原则,抓好以下工作:
  
  (五)全面强化城市管理。突出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从严整治出摊占道、乱贴乱画等问题,强化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设置管理。严格整治城乡违法建设,坚决拆除违章建筑。严格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路面行停秩序。群众对市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不小于90%。
  
  (六)全面优化城市生态。加快“园在城中”建设步伐,大力实施破墙透绿和立体绿化,建好城区生态型道路,抓好道路、河道绿化。加快凤凰山等城市森林公园建设,新增绿地面积570公顷,抓好绕城高速生态带等生态屏障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36%,绿地率大于31%。
  
  (七)深化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建设工地、运渣车、机动车尾气综合整治,深入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性工程建设和日常监管,强化中小河流域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5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小于96%。
  
  (八)加大农贸市场整治力度。按照“三化”(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服务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周边秩序管理,巩固提升农贸市场升级达标整治成果。
  
  (九)加强“五小”行业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旅馆、小歌舞厅、小浴室等“五小”行业的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清洗、消毒、通风等卫生措施,完善“三防”设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健全“五小”行业管理机制。
  
  三、以改水改厕改环境为重点,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
  
  (十)实施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农村改厕项目。全面完成2009年项目任务,青白江区、邛崃市、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要落实配套资金,做好项目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宣传发动工作,2010年9月底前完成85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各郊区(市)县要做好2010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内启动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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