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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济南警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市委农办关于2010年全市“三农”重点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日 市委农办关于2010年全市“三农”重点工作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济发〔2010〕1号)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对“三农”重点工作的督促考核和措施落实,更好地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将考核对象分为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市直部门两类。其中县(市)区分为三组:第一组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历城区、长清区;第二组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济南高新区;第三组历下区。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性原则。考核要公开考核时间、程序和方法步骤等事宜,提高考核的透明度。 (二)客观性原则。考核主要以实事、实物为依据量化评价与考核,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因素的影响。 (三)公正性原则。考核过程中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和准确。 (四)简便易行原则。考核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指标数据采集的可行性、运用的可比性、来源的客观性,使各项数据便于获得,易于测算。 三、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内容。考核结果纳入《济南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分值在《济南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体现。 四、评分办法 “三农”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每一项指标评分办法以考核成绩的名次为标准,排名第一得权重满分,以下依次按权重分值5%递减计算得分。不能量化的指标,按照分等计分的办法,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计算,赋分分别为权重的100%、80%、60%、40%。 五、组织领导 考核在市考评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市直有关部门“三农”重点工作考核市委农办参与,对县(市)区“三农”重点工作的考核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 附件:1.2010年市直有关部门“三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2.2010年县(市)区“三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1 2010年市直有关部门“三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的意见》(济发〔2010〕1号)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三农”工作重中之重要求,对市直有关部门“三农”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内容: 1.市委农办:制定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和“十二五”新农村建设规划。全面完成“十一五”新农村建设确定的农民增收行动任务。牵头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 2.市农业局:制定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近郊区都市农业示范园区进一步发展,远郊区优质农产品基地面积显著增加。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今年新发展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5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家。研究并启动菜篮子安全提升工程。完成“十一五”生态富民行动任务。 3.市林业局:全面完成“十一五”造林绿化行动任务。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程,今年完成造林12万亩。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明晰经营主体的改革任务。支持商河县发展地热花卉产业。 4.市水利局:全面完成“十一五”新农村建设确定的水库加固、饮水安全等行动任务。 5.市畜牧兽医局:加快畜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参与实施菜篮子安全提升工程。 6.市黄河河务局:加强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做好黄河防汛和防洪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 7.市气象局:加快农村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8.市发改委:参与制定全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继续支持商河县发展,在落实好扶持商河发展的政策措施基础上,重点支持商河县发展地热花卉产业。配合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年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