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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三年制大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课程方案》从2010年秋季开始实施。 《课程方案》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教学评估、检查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市教育局、师范学校要认真贯彻实施,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我厅将对全省中等专业学校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统筹管理,统一开发课程教材、统一学籍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课程方案》实施工作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对《课程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师范教育处。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山东省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思想,在汲取国内外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参考相关学校的课程设置,特制订我省三年制中专层次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新型幼儿教师的总体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大力提高师资培养质量。 (二)制定《方案》的原则 1.课程设置要有利于培养目标的达成,坚持德育为首,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与师德教育,坚持面向幼儿园。 2.课程设置要强化素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3.课程设置要体现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和实践课的有机结合,优化课程整体结构,为学生的主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课程设置要做到循序渐进,构建科学有序的教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三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旨在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能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具有中等学历的幼儿教师。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学习“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以及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科学的教育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能为人师表;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勇于探索,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 (二)知识、技能及基本能力方面 掌握从事幼儿园教育工作所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比较系统地学前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开展幼儿教育活动所需要的体育、美术、音乐等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技巧;能正确使用常见的电教设备,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会制作简单的教学课件。 具备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我发展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口语及书面语言的表达能力;具备组织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观点以及一定的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具备班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和进行社会交往和参与社区教育的能力,会调动家庭和社会的积极因素教育幼儿。 (三)身心素质方面 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意志力、自我调节能力,善于合作,共同工作。 三、课程设置 三年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设置的课程由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四部分组成。其中,必修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三大类;选修课程的内容范围包括文化基础类、教育专业类和技能技巧类;实践课程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以及劳动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活动课程包括举办讲座、组织兴趣小组、社团、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科、科技等方面的活动。四者有机结合,发挥整体教育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