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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10]3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3
【实施时间】 2010-04-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6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2号),加快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我省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省防护林工程包括三北防护林工程和长江防护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经过30多年的建设,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2.9%提高到25.8%,沙区累计林木保存面积1869万亩,固定流沙700万亩,与1999年相比,沙化和荒漠化土地面积分别减少31万亩和189万亩。长江防护林工程实施20年来,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41.5%提高到46.7%,治理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我省防护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承载能力,促进了粮食稳产高产,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防护林工程建设区生态形势依然严峻。三北防护林工程区是我省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全省沙化土地全部分布于此,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70%,年输入黄河泥沙量占黄河流域泥沙输入总量的50%,风沙、干旱等生态灾害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全省生态安全,而且制约经济社会发展。长江防护林工程区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水源涵养地,担负着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任,区域内水土流失面积近4万平方公里,年平均泥沙流失1.2亿吨,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也十分艰巨。
  
  (三)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意义重大。防护林工程建设区,是我省生态治理最重要、最紧迫、最艰巨的地区。进一步加快防护林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森林碳汇功能、提高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
  
  二、进一步明确我省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四)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围绕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重大任务,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建立和巩固生态安全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加快建设“绿色陕西”、“生态陕西”。
  
  (五)基本原则。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与重点治理相结合;坚持科技兴林、因地制宜、因害设防,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财政投入与社会参与、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林,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实行保护与建设相结合。
  
  (六)奋斗目标。力争到2020年,三北防护林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5%,沙化土地扩展趋势基本遏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建成一批区域性防护林体系。长江防护林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0%,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三、优化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工程布局
  
  (七)组织编制分期规划。根据全省防护林工程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林业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分期规划。各地将分期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评估,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八)科学安排工程建设。按照不同区域功能定位,分类治理,整体推进。在北部沙区,以治理沙化土地为重点,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全面治理,适度开发利用沙区资源,建成乔灌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防护林体系;在黄土高原沟壑区,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经济林建设,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在黄土丘陵沟壑区,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和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建设特色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在关中平原区,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营造与改造提高相结合,建设高效农田防护林体系;在秦巴山区,着眼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绿色产业发展,建设水源涵养型防护林体系;在人口聚居区,建设生态景观型防护林体系。突出抓好重点区域治理,搞好毛乌素沙地的防沙治沙,加大黄河和长江流域重点县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依法划定封禁保护区,控制风沙和水土流失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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